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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细则


本说明内容若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冲突的,以上位文件精神为准。

2023年我院继续以免试推荐方式招收全日制地理学(景观设计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MSLA)和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FMLA)。近日北京大学将公布《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免试推荐环节具体报名条件和方式公布如下:

一、免试推荐阶段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培养方式

招生总人数

免试推荐招生人数

专业类型

学制

专业代码

学院代码

地理学(景观设计学)

全日制

4

4

学术型

3

070524

00195

风景园林专业

全日制

18

4

专业型

3

095300

00195

注:依据《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相关住宿政策,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安排住宿。

考生如对地理学(景观设计学)和风景园林硕士均有意愿,可在北大研招网报名模块中同时提交两个专业报名申请,并提交两套申请材料。


二、免试推荐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需在426(含以上),或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IELTS成绩、GRE成绩。


三、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22年9月7日14:00-16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2022年9月18日中午12:00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请尽量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并随时关注送达情况。北京大学本校学生可亲自送达。

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00号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教务办公室 路老师收 电话010-62759003邮政编码为100871。

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以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为准);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初审与复试

1、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请留意学院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申请人须按我院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或按我院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具体面试形式,将根据生源情况,提前通知复试申请人。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差额比例为200%。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院系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3、2022年10月20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院系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电话:010-62759003,路老师

地址: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5层教务办公室

E-mail:mla@pku.edu.cn

网站:http://www.cal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更多关于专业与报考信息,可详细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ch/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2022年9月8日